尊敬的张玉晓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野猪危害防控保护农业生产的建议”(187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研究落实,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摸清资源本底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结合野猪非洲猪瘟疫情防控要求,2019年,我市组织各县(市、区)对野猪种群数量进行了调查,林业部门通过实地调查、走访护林员和村民等方法,基本摸清了我市野外野猪种群数量和分布区域。据调查统计,安阳市仅林州市野外分布有野猪,集中分布在林州市的临淇镇、石板岩镇、黄华镇等11个山区乡镇,数量约为1200头。
二、科学实施种群调控
为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野猪种群进行科学调控,减少山区群众损失和防止伤人事件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八、二十二、二十三条之规定,经积极向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汇报,2021年8月24日,河南省林业局下发《关于安阳市野猪猎捕限额的批复》(豫林保批〔2021〕43号)文件,同意我市有计划的猎捕野猪240头。目前,林州市林业局已向茶店镇政府发放准予猎捕野猪的行政许可决定书,茶店镇正在组建狩猎队。
林业部门拟采取人工猎捕的方式减少野外野猪种群数量,达到物种平衡的目的。
三、积极争取补偿资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九条,目前林州市林业局参照我省济源市、栾川县等地的先进做法正积极向市政府汇报,《关于设立野猪致害补偿专项资金的请示》文件已上报林州市政府,恳请市政府每年拿出部分补偿资金,专门用于因野猪造成农作物损毁或其他财产损失的补偿。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建议上级部门出台省级补偿办法
积极向省林业局建议,尽快出台《河南省陆生野生保护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办法》,明确实施主体、补偿范围、补偿标准和补偿流程。目前,甘肃、安徽省等省份已发布实施了相关省级补偿办法。
(二)建立护农守猎队
安阳市、林州市公安和林业部门指导相关乡镇建立护农狩猎队,在野猪重点分布活动区域开展巡查巡护,按要求对野猪进行猎捕。
(三)成立技术指导小组
指导农户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通过敲击锣鼓、播放声响、设置围栏、扎制稻草人等方式驱逐野生动物、降低经济损失。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林业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并欢迎您在今后的工作中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