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林业和草原的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中央、省级和市级投资、市级资金及国有资产、部门预算、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相关项目实施;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中央和省级、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中央、省级、市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和生态扶贫工作;指导涉外项目实施;编制年度生产计划;负责统计信息、审计稽查、机关财务核算管理和所属单位计划财务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