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为抓手,根据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要求,制定《2022年度安阳市林业法治暨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要点》,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项任务,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抓住“关键少数”,制定并印发《安阳市林业局2022年领导干部学法计划》。今年,局党组(扩大会)理论中心组共学法9次,先后学习了《安阳市政务服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全面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二)用好用活法律顾问。积极推动法律顾问选聘,聘任大沧海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局法律顾问。注重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以法律顾问为主体开展政策咨询、合同审查、培训授课等工作,为依法行政提供形式多样、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二、依法全面履行职能
(一)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开展数据普查工作,推进政务服务系统数据共享。全面梳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持续优化标准化服务指南、办理规程,压缩政务服务办理时限,持续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主动评价率达100%,稳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二)深入开展“双随机”检查。持续规范行业监管方式,印发《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先后开展涉木企业检疫检查、企业使用林地情况检查、苗木质量检查和餐饮企业使用野生动物及制品招徕顾客情况检查,检查结果均录入国家企业信息归集系统并公开。
(三)持续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深化服务理念,强化事前指导,印发《安阳市林业局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引导行政相对人依法防范和化解违法风险。大力开展行政指导,在行政检查中对使用林地企业出具《行政指导意见书》,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围绕服务型行政执法十周年,到各县区开展“微宣讲、走基层”活动,使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深入人心。
(四)持续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印发《关于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开展自查清理工作的通知》,对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1日期间制定的现行有效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进行了全面审查清理,经审查,我局不存在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开展涉及计划生育专项文件清理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对《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实施国土绿化提速行动建设森林安阳2020年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政办(2019)38号)提出“建议宣布失效”意见。
三、加强林业行政执法基础建设
(一)开展执法证件资格审查。对全局所有持证人员开展执法证件年审资格考试,持证人员考试全部合格,顺利通过年审。新增的6名行政执法人员成功申领行政执法证件,进一步增强了林业行政执法力量。
(二)加强县级林业行政执法力量。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内黄县、滑县、汤阴县、安阳县人民政府致函,督促地方强化林业行政执法力量。目前各县(市、区)林业行政执法力量均得到加强,执法工作开展正常有序。
(三)提高林业行政执法能力。组织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安阳市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暨服务型行政执法网络培训”,有效提高了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
举办全市林业系统行政执法培训班,系统学习《行政处罚法》,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对上报案卷逐个点评讲解,通过培训,全面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法治理论水平与运用法律开展工作的能力。
(四)加强林业执法行刑衔接。与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召开“行刑衔接”座谈会,就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涉林案件公安提前介入机制等内容达成一致意见。草拟《安阳市林业局 安阳市公安局“林警联动”执法协作机制工作办法》,从联席会议、联合核查、联合巡查、联合检查和执法配合等方面对林警执法衔接作出详细规定,规范了联动执法行为,切实提高执法协作效率。
四、加强林业普法宣传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印发了《安阳市林业局2022年普法工作要点》和《安阳市林业局法治政府建设宣传计划》,充分利用湿地日、爱鸟周、安全生产月、营商环境宣传月、民法典宣传月、湿地保护法宣传月、消防宣传月、防治荒漠化与干旱日、12.4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通过线上宣传和实地普法相结合的方式,推行普法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广场、进网络,对《宪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森林防火条例》《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了10余次主题鲜明、特点突出的宣传教育活动,极大地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取得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
五、下一步打算
(一)持续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行涉林“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等制度,提升监管水平。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严格制发程序。持续开展“微宣讲、走基层”活动,加强行政指导,形成事前提醒、事中监管、事后指导的良性执法模式,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整体效能。
(二)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能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度,继续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的日常管理和执法证审验工作,加强执法队伍培训,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
(三)加大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继续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宪法》《行政处罚法》《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林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学法用法守法的氛围。
(四)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根据省、市部署和要求,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全市林业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的指导,强化各级林业部门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等重要群体的法治思维和意识,确保依法行政各项工作部署到位、落实到位,推进我市林业法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林政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