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制定涉林公益诉讼生态修复机制实施方案
发布: 时间:2023-08-08 09:21:07
安阳市检察院、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市林业局日前联合印发《安阳市涉林公益诉讼生态修复机制实施方案(试行)》,方案提出生态修复作为一种恢复性司法理念,要求行为人在承担刑事责任、行政处罚责任的同时也承担起生态修复责任,补种树苗、恢复山林,让受到破坏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修复。
方案明确树木补种适用范围、补种地点和方式,并建立了树种补种实施运行保障机制。
通过落实机制,将形成司法机关同行政机关合力,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同时,守护森林生态资源,达到“异地补植、恢复生态、总体平衡”的司法修复效果,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生态效果的有机统一。
(林长办)
送稿:郭中华 编辑:付 强 审核:杨相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