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整体树线矛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我局始终秉持“生态优先”和“人民至上”的绿色、安全发展理念,全面加强部门沟通协作。
2013年5月,市林业局与市供电公司签订《安阳市林业局 安阳供电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建立市、县两级协调配合机制。2022年3月,国网安阳供电公司、市林业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保障“林电”和谐发展 构建亮化美丽安阳的通知》,2023年3月,国网安阳供电公司、市林业局又联合印发了《关于建设美丽生态安阳 保障电网供电安全的通知》(安电〔2023〕27号),进一步对《框架协议》进行落实、细化、补充。
二、我局在每年初制定的森林安阳生态建设方案中均明确要求“不在超、特高压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种植高大乔木”,并按照该项要求实施造林工程,严格选择造林地块、科学编制作业设计。近年来,市县两级林业部门组织实施的造林绿化项目没有出现在超、特高压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种植高大乔木等情况,有效保障了输电线路通道畅通。
三、您的建议对促进“林电”和谐发展、保障群众安全十分重要,下一步我局将持续落实《框架协议》和相关文件要求,继续严格遵循“不在超、特高压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种植高大乔木”原则,在今后植树造林中尽量规避电力线路通道,如确需在已建电力线路通道内种植树木的,将主动与电力部门协商沟通,种植低矮树种,确保“林电”高质量发展,为现代化区域中心强市建设凝聚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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